租房引纠纷泄愤酿大祸
来源:融媒观察网 发布时间:2018-08-03 19:35 作者:苏婉蓉 阅读量:15418
租房引纠纷 泄愤酿大祸
自称房子被骗,没钱支付房租遭中介上门驱赶,55岁的女子谢某在楼道内两次放火,造成一名住户死亡、楼墙体等损毁,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。昨天上午,谢某被控放火罪在北京二中院受审。她称,放火是为了吓唬中介,以为警察来了之后能帮她解决住房问题,没想到会酿出大祸。“我很后悔,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。”
事发
引燃楼道杂物火势持续40分钟
谢某本市人,高中学历,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。据指控,谢某因租房纠纷而意图制造影响以继续居住承租房屋。2017年11月22日20时许,其在本市西城区某楼内,使用打火机点燃放置于一层楼道门厅的纸箱,后被楼内居民发现并扑灭。
因未达到预期目的,同年11月23日0时许,谢某再次用打火机点燃堆放于一层楼道门厅的床垫等杂物,引起该楼一层、三层、四层楼道内电箱、木柜、沙发、纸张等物品着火,火势持续时间约40分钟,危及该楼40余户居民人身安全,并致一层居民董某被烧死于一层楼道门厅处,同时造成该楼墙体和楼板出现不同程度损伤,房屋损失共计20余万元。
检方认为,谢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,致人死亡及财产损失,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受审
自称想让警察帮助解决住房问题
“我的房子被人骗了,我没地方住,中介轰我,到家里闹了好几次,说不搬走就把我们扔出去。”谢某说,2008年,经朋友介绍,她将母亲名下的房子抵押理财,之后房屋却几次被抵押和过户,最后竟成别人的,自己房财两空。去年,突然有人拿着房产证上门,要求她和母亲搬走,经商定,由房主出钱租房子。
去年6月底,谢某和房产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,租金由房主支付。但三个月租期到了之后,房主联系不上了。“中介让我交租金或者退租,我都不愿意,我就要住在这儿。”谢某说,她整天睡不好,思前想后决定吓唬一下中介。“我想,放火后警察来了就可以帮我解决住房问题,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。”
谢某说,事发当晚,她喝了大半杯酒后到楼道点了火,邻居发现着火出来救火,她也帮忙,还故意问“需要报警吗?”邻居说不用。“到家后,我又喝了半杯酒,心里还是想不通,又点了第二次火。”看见火苗后,谢某害怕火势变大,就挨家敲门通知邻居着火了,并拨打119报警。
此后,楼道内烟雾越来越大,谢某跑回家将母亲叫醒,消防员赶到后将二人救出。疏散出来的居民们后被警察安置到了宾馆。之后几天,谢某在警察调查时没有说实话,后被带至办案中心时才承认。“我对不起被害人家属,我很后悔,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。”谢某哭着说。
根据谢某母亲的证言,2008年,女儿带她到一个地方签了很多字,后来多年一直不太平。去年有一天,她突然被人赶出了房子,这才知道房子被女儿卖了。
公诉人:
被告人犯罪动机荒唐
谢某的辩护人认为,此案由民事纠纷引发,谢某并不是报复社会,而是想制造矛盾,从而引起警察重视以解决住房问题。谢某没有预谋犯罪,主观恶性小,放火之后拨打了119报警,以避免火势扩大。“中介公司的驱赶行为,消防监管不力、没有消除消防隐患等原因,都与本案具有关联性。”鉴于此,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
但公诉人指出,被告人的犯罪对象没有针对纠纷对象,而是整个楼里的居民,其犯罪动机荒唐。其明知楼道里堆放着杂物,才采取了点火的行为。被告人仅因自己住房问题,采取放火行为,造成一人死亡及楼内人员的经济损失,其行为危害了国家安全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
庭审最后,谢某再次表示了悔意,并希望法官从轻处罚,让她有机会回家照顾老母亲。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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